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九五看书网 > 洪荒:苟在万寿山中,我稳健成圣 > 第69章 收徒玄鸿,三清分家

第69章 收徒玄鸿,三清分家

八个了。

剩下一个圣位,还要找到不知藏在天地哪个角落的那最后一道鸿蒙紫气。

这简直比大海捞针还难。

所以,留给他们的路,只有一条,那就是成为混元大罗金仙。

混元大罗金仙虽然比不上圣人那么舒服,但至少两者是同一境界。

圣人也是混元大罗金仙,只是背靠了天道,更加厉害一些罢了。

可混元大罗金仙却是人人都可以证的啊,只要成功,那也就是一朝翻身,再非蝼蚁了。

因此,洪荒中的各方大能,在这一段时间,修炼都是格外的刻苦。

三十三天外,清净天中,这一天,红云正在指点着玄鸿修行,突然,红云的脑海中,却是响起了系统的提示声。

“叮,检测到冥河打算创造阿修罗族,宿主可进行以下选择。”

“选择一:在冥河创造阿修罗族之前,击杀冥河,可获得奖励功法:血神经。(修炼可炼化血海,修成四亿八千万血神子分身)”

“选择二:在冥河创造阿修罗族之后,强行渡化阿修罗族,成为西方教八部众之一,可获得奖励血之本源一份。”

“选择三:任由冥河创造阿修罗族,可获得奖励造化本源一份。”

红云听着系统的提示,不由心中一动,诸般念头闪过。

冥河这倒霉孩子,算了,不说了。红云很快有了选择,心中默念道:“系统,我选择三。”

造化本源,他以前也获得过一份,不过用了给孔宣和玄鹏增加底蕴去了。

现在又来一份,却是可以自己用了。

而至于前两个选择的奖励,那血神经虽然听起来不错,但红云却并不怎么在意。

四亿八千万血神子分身很厉害吗?

不成圣终究是蝼蚁。不然的话,系统也不会给出任务,让自己击杀冥河了。

也就是说,冥河的这血神子,其实也就只能在圣人以下逞一逞威风而已。

圣人如果要杀冥河,手段却是多的是。

只不过是值不值得罢了。至少对于红云来说,要杀冥河,很简单。

不过没必要罢了。

在众多大能之中,红云还是很欣赏冥河的。最起码的,冥河够苟!

(本章完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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