给月亮,含在嘴里怕化了,捧在手里怕掉了,简直是疼爱到极点。
只要闺女喜欢了,全部都给她买!
这也让她养成了和农村人格格不入的性格。
似乎在她眼里就把自己当成城里人。
狩猎队的几个小伙子,那更是对他爱慕不已。
刘敦厚就看重这一点,就以女儿的名义去狩猎队,要猎物去。
一要一个准,关键是真有贱皮子,真给呀!
只能说一个愿打一个愿挨。
这就是刘敦厚的精明之处,以前是靠手段,现在是靠女儿。
总之,一切的优势只要利于自己的可劲使用。
“全家都出动,也不差我一个,其实我没干啥活,就是给大家递一下树枝而已。”
“哎呀,正好我闺女拿了很多树枝,都拿不动了,你帮忙过去抬一下,好不好?”
哟呵,他记得李怀仁的前身,好像没有舔过他家的腚沟子吧。
“不好!”
“呃!为啥?”
“因为我也很忙啊!”
刘敦厚看了一眼李怀仁,这一眼怎么说呢?
有一种给李怀仁机会,他不中用的感觉。
如果他没看错的话,就是这种感觉!
合着他还真当自己的闺女是宝贝疙瘩,以为任何人都喜欢她。
这种人也太自我感觉良好了!
李怀仁见过刘一华,只能说农村的一朵花,长的白净而已!
毕竟和以前的李怀仁一样,从来都不下地,不干活,天天在家一待,捂着呗,能不白吗?
作为前世的李怀仁来到这个家里,都感觉家里的女娃,个个比刘一华漂亮多了。
是谁给他们的自信这么自以为是,自我感觉良好!
现在,是没法再继续下套了,甚至离他们家的套子,都得拆起来!
刘敦厚还有一个坏毛病,那就是喜欢捡东西。
都发展到到别人家里去捡东西,而且还说的理直气壮。
李怀仁就看过几次,刘敦厚和大刘村的其他人家吵吵起来。
把人家院子里的锄头就这么堂而皇之的拿走,还美其名曰捡的!
当时可是惹了很大的众怒,刘敦厚这样的行径可不是一次两次了。
听说还被人家给打了呢。
只是结局不太好。
刘敦厚居然讹了人家几块钱,这事才完。